·前言 INTRODUCTION
2026年6月5日,
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磅发布了
《买卖合同案件质量争议问答十五则》。
为制造业企业主们厘清了质量争议中,
最核心、最烧脑的15个法律问题。
这不是纸上谈兵,而是结合了审判实践和最高院裁判观点的“实战手册”。作为您身边的法律顾问,我们特根据这份权威指南,结合我们代理的真实判例,为您打造这期特辑。每一期,我们都会用一个“故事”来还原风险,再用专业法律知识教您如何“排雷”。
前言
“我说这设备是好货,凭什么你说不合格?你说不合格,那你得拿出标准来!”在制造业的买卖合同里,这句话恐怕是老板们吵得最多的。质量到底合不合格,不是靠嗓门大,而是得有明确的“度量衡”。标准一旦模糊,就等于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。
......
我是老陈,做精密仪器生意的。去年,我卖了一套高精度检测仪给老客户。合同就写了“符合行业标准”,收尾款时,对方却说精度达不到他“预期”,拒不付款。我们坚持说设备出厂检测一切正常,是他自己不会用。双方在法院上吵得面红耳赤,谁也说服不了谁。最后法院让我们补充证据,我们才发现,“符合行业标准”这种约定在法庭上根本站不住脚,因为没有具体的参数指标。一场官司打下来,光是收集证据就耗费了大半年。
老陈的困境,正是制造业企业主在日常工作中要解决的核心痛点。质量标准的约定,是买卖合同的“灵魂条款”。一旦约定不明,就如同在迷雾中驾车,风险无处不在。那么,法律究竟提供了哪些“尺子”来衡量产品质量?我们该如何在签约前就锁定最有利的标准?
01.法律风险点&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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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风险: 质量标准约定不明或缺失,导致双方对“合格”的定义产生根本性分歧,增加维权成本和败诉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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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规则: 根据《问答》问题一,审查标准遵循以下层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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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约定从约定: 最优先。合同明确约定的技术指标、参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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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约定按补充/惯例: 合同条款、交易习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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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任何约定:
·第1步: 审查《产品介绍》、《样品》、《说明书》等卖方提供的质量说明。
·第2步: 审查双方过往交易记录。
·第3步: 履行“强制性国家标准(GB)”>“推荐性国家标准(GB/T)”>“行业标准”>“通常标准”或“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”。
02.实操防范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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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约前: 绝不使用“合格品”、“符合行业标准”等模糊词汇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具体技术参数、性能指标、规格型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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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精密设备: 除了约定标准,还要约定调试时间、方法、验收条件,明确验收无误后方视为质量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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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样品: 双方共同封存样品,并签字确认封存样品即为验收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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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动: 立即要求法务/销售部门,对所有在用的标准合同模板进行一次“质量条款”的专项审查,将模糊描述替换为可量化的技术指标。
03.结语
在公司债务追索与股东责任穿透领域,我们团队深耕数十年,累计代理一人公司及关联公司债务纠纷、刺穿公司面纱等类型案件逾数百宗,成功帮助债权人挽回经济损失。
我们深谙“执行转追加、追加转清偿”的全链条打法,既能从合同签订阶段预埋风控条款,锁定股东连带责任,也能在债务人试图以空壳公司逃废债务时,快速启动穿透追索程序。无论您是手握判决却执行无门的债权人,还是一人公司股东想守住个人财产的合规底线,我们都能提供精准的专业方案,用扎实的经验和务实的行动,把法律赋予的权利变成落到口袋的真金白银。